2017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选调公务员公告【招2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统战部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具体详见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信息计划表。
二、选调对象范围、条件
(一)选调对象范围
莲都区委组织部选调范围为丽水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莲都区委统战部选调范围为莲都区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已登记);
(3)进机关工作满3周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
2.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信息计划表。
三、选调程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名者需填写《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后,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相关经历证明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2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出具单位印章),于2017年12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莲都区委统战部报名(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51号,莲都区委统战部五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578-2027985 )。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对报名者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后,选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的,该岗位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由用人单位与组织部门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3.笔试:笔试成绩占总分数的 40%。笔试内容为文字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成绩占总分数的40%。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莲都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考察、体检:考察分占总分的20%。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完成后按照1:1研究决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6.公示、选调: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决定选调对象,对拟选调对象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其中莲都区委组织部选调对象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选调对象在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选调对象在本行政区域内服务年限为3周年。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选调资格,或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由组织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商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考试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栏)。
特别提示:整个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考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8-2273272。
咨询电话: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0578-2271863;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战部办公室0578-2027985。
原标题:2017年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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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统战部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信息计划表.xls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