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汕头市青少年研究所招聘公告【招1人】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和《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等的要求,汕头市青少年研究所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青少年研究所(汕头市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是共青团汕头市委所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公益一类。主要职责是承担青少年现状、教育对策、政策和法规以及全市共青团工作成果、重点、热点及发展趋势的研究;搜集、整理汕头青年运动有关资料;研究、探索青年运动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收集、整理和上报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信息;负责编印团内书刊、管理网站工作;指导全市范围内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工作。
二、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青少年研究所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 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共青团汕头市委组织部(汕头市海滨路市委大院信访大楼608;咨询电话:88439521)。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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