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海珠区南石头街道招聘民政优抚专职工作人员公告【招2人】
因工作需要,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民政优抚专职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民政优抚专职合同制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二)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及之后出生)。
(四)具有广州市居民常住户口(海珠区优先考虑)。
(五)同等条件,持驾驶证、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南石头街道政务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岗路93号之一;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34175336)。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位)证书、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有驾驶证的请一并提供。填写《南石头街道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自行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下载,按要求填写好,在相片栏粘贴好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街道成立面试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职位匹配性、分析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以面试成绩得分高低进行排名,依次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空余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该岗位待遇为6万元/年(含五险一金)。
原标题:南石头街道公开招聘民政优抚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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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石头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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