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定南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镇事业岗位招聘公告【招3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进一步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推动农村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领导核心和骨干带头作用。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计划从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公开选聘镇事业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名额
1.选聘范围:全县在职在岗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2.选聘名额:全县共计划选聘3名。如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未达到选聘计划5倍以上,则相应减少选聘计划人数。
二、选聘人员条件
选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业绩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有较丰富的农村(社区)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
4.近2年所任职村(社区)年度考核综合排名均在所在镇(街)中游(50%)以上,或任职期间本人获得过2次及以上镇(街)以上表彰奖励;
5.任现职连续满5年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连续满7年以上且现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或任现职连续满9年以上的村(居)委会主任(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8年1月30日);
6.身体健康,女性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龄限制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违法受过2次治安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系失信被执行人的;
5.2016年县级领导班子换届以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县有主房系违章建筑且处理不到位的;
6.乡风文明行动开展以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红白事中存在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或存在厚葬薄养、不孝老爱亲的;
7.本人及其在本县的直系亲属(子女、孙子女)5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处理不到位的;
8.2014年村(社区)“两委”换届任职以来,任职村(社区)受到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出现赴市以上部门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上访的,本村(社区)出现重大群体事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9.2014年村(社区)“两委”换届任职以来,任职村(社区)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10.按《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赣市府发〔2007〕38号)规定必须实行回避制度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镇事业岗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整个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核考察、面试、审计、差额票决、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县级新闻媒体、文件通知等形式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12月6日-7日下午5:30
2.地点:县委组织部农村科(行政中心538室)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①报名登记表;②初审表;③申请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④任职文件、获表彰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查(12月8日-9日)
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并征求县纪委、县综治办、县委宣传部、县卫计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社局、县农粮局、县“两违办”等部门意见。资格审查将贯穿此次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假证书、假信息的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