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南平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基层公务员专项招考资格复核等工作安排的说明
现将我市《2014年度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基层公务员专项招考资格复核人员名单》予以公布(附后),并就有关工作安排说明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按照省公务员局通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确定为55分。其中,对全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予以倾斜,确定为50分。我市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包括: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
二、关于《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的说明
根据《福建省2014年度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基层公务员专项考试公告》,所有职位进入资格复核环节的人员,笔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
本名单如有疏漏,请及时与南平市公务员局考职科联系(电话:8822222)。
三、近期工作总体时间安排
1、报考资格复核时间:2014年10月10日-10月14日
2、公安类职位心理和体能测评时间:
2014年10月15日上午7:30,请已通过资格复核的公安类职位考生在南平市公安局三楼会议室集中,分组进行心理测评。10月16日上午8:00,请已通过心理测评的考生在南平市体育场内主席台前集中,分组进行体能测评。
考生参加心理和体能测评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为维护考场秩序,测评时谢绝考生亲朋好友陪同。
3、面试时间:定于2014年10月23日-10月24日。
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县(市)公务员局或南平市直各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核工作要求
1、考生报名时所留的电话,近期请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接收招录机关通知。考生本人应按照招录单位要求,按时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本职位和招录公告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格复核(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一份,交招录机关留存)。
2、报考者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
报考所需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查询”的查询平台中认证。国(境)外学历的认证,按照考试公告和报考指南的要求进行。
3、2014年9月1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2年、2013年、2014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
2012年、2013年、2014年毕业的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毕业生,户口尚未转回我省的,资格复核时请携带到省外高校就学前的家庭户口簿。
4、符合公告和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须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
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4年9月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5、有关部门将于10月22日前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其间,因故放弃面试的人员必须提交书面声明(亲笔签名、加盖手印),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招考单位。我市将于10月22日前进行最后一批递补。10月23日及以后考生放弃面试的,该职位不再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其中,6月21日及之后放弃面试的,将按有关规定将该考生信息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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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南平市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基层公务员招考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南平市公务员局
2014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