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西安市阎良区大学生省级助学金考试考核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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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582号)和西安市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4年度西安市“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推进方案的通知》(市振发〔2014〕1号)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考试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考核对象
网上审核并经现场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
二、考试考核步骤
(一)笔试
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员进行笔试。考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市人社局统一安排下,由阎良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1、时间:2014年11月22日(09:00-11:00);
2、地点:阎良区人社局后院(前进西路95号);
3、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考生必须于11月22日上午8:30持学生证、现场资格确认书、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学生笔试成绩,按选聘岗位专业与报考人数1∶3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相应增加面试人数)。对于选聘岗位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设置最低面试分数线,达不到最低面试分数线60分的,予以淘汰。
(二)面试
1、对象:进入面试人员;
2、时间、地点:以阎良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通知为准;
3、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答辩形式;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每个岗位按照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员(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准)。
(三)公示
在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报省市振兴办审定。
三、签约
拟选聘人员经省振兴办审定同意后,由区人社局根据省市安排与选聘人员签订《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服务协议书》和《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助学)专项资金申请表》。
西安市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4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