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台江县直事业单位遴选3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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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县直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鼓励人才在基层成长、事业单位人员从基层来的选人用人导向,参照《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14年面向台江县乡镇公开遴选38名工作人员(具体单位和条件详见《台江县201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公开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公开遴选工作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公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
在编、在岗现仍在台江县乡镇工作满三年及以上(不含工龄认定)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含自收自支人员);教师报考须用人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 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 1979 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部分遴选岗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1969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台江县201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4.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5.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 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7、报考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事业人员需具备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不含自收自支人员)。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试用期除外);
2.受处间或处分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的。
四、公开遴选方式及资格审查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本次遴选相关信息将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官方网站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jiang.gov.cn)上进行公布(公示)。
(二)遴选方式
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知识情况,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7日至1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
报名费:200元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新参加工作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新参加工作文件无原件的,可拿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但必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然后盖服务单位公章并签名);
②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③出具报考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的证明原件;
④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0张;
⑤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同意按调入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承诺书;
⑥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遴选报名登记表》1份。
2.资格审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对遴选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反复审查。遴选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未达到1:3比例的,经资格审查合格可以进入面试,但面试分数不能低于面试时所在考场的平均分,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遴选岗位。
资格审核结束后,遴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
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遴选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