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平阴县非在编人员招聘岗位调剂公告
2015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除平阴县公安局交通协管A岗位无人报考外,其他岗位均符合简章规定的报名要求。根据简章第三部分第二项第五条规定(详见简章),经平阴县2015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对招聘计划进行调剂。通知如下:
1、取消平阴县公安局交通协管A岗位。
2、将平阴县公安局交通协管A岗位计划名额(10人)调剂到平阴县公安局交通协管c岗位,招聘人数由原来7人增加至17人。
3、所有岗位已报名的考生中,符合平阴县公安局交通协管c岗位报名条件的,如本人自愿,可调剂到此岗位。原报考平阴县公安局交通协管c岗位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其他岗位,其他岗位之间也不能调剂,所有岗位不接受新的报名。
4、自愿参加调剂的考生须携带重新填写的《平阴县2015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招聘岗位要求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进行资格审查及岗位调整。
5、调剂时间:3月19日(周四)上午9:00-11:00
调剂地点:平阴县劳动大厦一楼西大厅
逾期不再进行调剂,原笔试时间不变。
本说明由平阴县2015年公开招考非在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7878600
(原标题:平阴县2015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调剂公告)
平阴县2015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