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惠安县金融服务中心遴选领取准考证及笔试和面试公告
根据《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惠安县金融服务中心遴选公告》有关规定和岗位考生报名情况,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
参加此次遴选的考生中,资格初审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已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不再电话通知,请于2016年8月14日前,将本人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以个人名字为文档名)发送至电子邮箱haxjrblx@126.com,并于2016年8月17-1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政府办207室领取准考证。(联系人:陈,联系电话87382163)
二、组织遴选考试
此次遴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包括社会常识、逻辑分析能力、金融业务和文字写作能力。
2、笔试时间及地点:初定于2016年8月下旬,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以上者,一律不予参加面试。
4、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人选从笔试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产生,并以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网站上公布,并由招聘机关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若笔试的原始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商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决定聘用人选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二)拟聘用人员由招聘机关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等方面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日为7天;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
四、遴选工作其他事项仍按《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惠安县金融服务中心遴选公告》执行。
原标题: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惠安县金融服务中心遴选的补充公告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