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伊犁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46人)
(六)考察
1.伊犁师范大学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报考者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学历学位、普通话等证书或伪造材料者,取消录用资格。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3.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酌情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审定。
(七)公示
经伊犁师范大学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伊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义务。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伊犁师范大学纪委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录用人员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组织实施。其中报名环节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录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伊犁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
1.伊犁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岗位设置一览表
4.伊犁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二批)资格审查表
伊犁师范大学
2024年8月23日
原标题:伊犁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公告
文章来源:https://ylnu.edu.cn/info/1058/126683.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