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四川南充市营山县招聘教师80人公告
(二)面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按规定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本次招聘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计算方式:同一笔试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的平均分×80%。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于2024年12月下旬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1. 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讲课或讲课+技能测试(需技能测试的岗位详见附件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需要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讲课占50分,技能测试占50分。
面试方式及面试主要范围见附件3。
2. 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 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网址:https://www.yingsha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时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学位要求的)。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5年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以及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
(6)有效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及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正常进行。
4.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
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单位所有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 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于最后一科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选择聘用(学校)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部分相同类别岗位中,报考时未明确具体事业单位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需依照报考岗位(学科类别)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聘用学校(岗位)。同一岗位若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选聘顺序。选择聘用学校(选岗)时间及相关要求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选择聘用学校的,视为放弃选岗资格且责任自负。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等文书)送主管部门复核后报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复核确认。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办结相关手续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凭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十一、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1.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参加本次报名考试。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2.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或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 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5. 招聘单位、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 研究生、本科、专科专业目录参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专业目录的具体专业名称设置。
7. 《报考信息表》和笔试《准考证》在本次招聘相关环节需考生提供,且只能在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打印,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或未妥善保管导致不能参加笔试、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141851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务及准考证打印等咨询电话: 0817-2810427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8377693(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招聘条件及其他科目考试咨询电话:0817-8213850(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17-8286337(中共营山县纪委监委驻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纪检组)
0817-8221093(中共营山县纪委监委驻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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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山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0月24日
原标题:营山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4-10-24
文章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9810.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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