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25浙江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2025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年龄18至40周岁(1983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哪些人员不得报考?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担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得报考面向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3.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但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毕业生不能享受2025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年龄政策。
4.国(境)外学历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国(境)外学历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23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但不能享受放宽年龄政策。
国(境)外学历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在资格复审时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4.部分职位备注中要求具有“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如何理解?
报考对户籍或生源有要求的职位,应符合户籍或生源相关规定。如:部分职位要求具有“本县户籍或生源”,在符合公告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基础上,具有本县户籍的人员可以报考;不具有本县户籍的人员,符合本县生源地要求的,也可以报考。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5.中小学教师能否报考?
可以报考。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才能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委培生和定向生除外)。
6.委培生(定向生)能否报考?
2025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未满培养协议(聘用合同)规定服务期的委培生或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7.2025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能否报考?
2025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职位。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司法行政系统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职位。
8.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和“三支一扶”的志愿者如何报考非定向公务员职位?
(1)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和省“三支一扶”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但不能报考所服务县(市、区)以外的公务员;
(2)参加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和“三支一扶”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两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和省“三支一扶”办证明,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3)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10.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相关工作(学习)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政策,不得报考定向招考职位。
11.现任村“两委”正职笔试成绩实行加分,对“现任”应如何理解?
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对报名时为现任村“两委”正职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报名时非正职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12.新录用公务员的服务期,有哪些具体规定?
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以及特殊职位招录等录用的公务员,对其应在招录机关或者招考职位服务最低年限有约定的,应当严格履行约定。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单位或者其他职位。
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上级机关。
13.招考计划中要求党员的,中共预备党员能否报考?
可以。
14.公告、指南中提到的“大专以上”、“两年以上经历”是否包括本数?
公告、指南中要求“以上”“以下”等情形均包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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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