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颍上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92人】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测试》×40%+《专业科目》×60%成绩确定。县人社局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按1:1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程序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役证明材料。
2019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程序。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在颍上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上公布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名次,同时应载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专业测试采取形式按岗位表专业测试方式栏中标注实施。
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人员须达到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招聘工作中,各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的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颍上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不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最终成绩以统考笔试成绩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测试》×40%+《专业科目》×60%。
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测试》×40%+《专业科目》×60%)×0.5+专业测试成绩×0.5。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不进行专业测试岗位以笔试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进行专业测试岗位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颍上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4410709
考务咨询电话:0558-2261015
监督举报电话:12380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19年度颍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详见《2019年度颍上县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电话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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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颍上县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电话表.xlsx
中共颍上县委组织部 颍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11月11日
原标题:2019年度颍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fy.gov.cn/content/detail/5dc930307f8b9a7f298b4569.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