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福建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招聘非编人员公告【招8人】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8名,兹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分部办理相关招聘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一)护师(辅助岗)岗位3名:要求女性,主要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协助护理、院感和手术室工作,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二)中医理疗师(辅助岗)岗位1名:要求女性,主要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协助中医理疗工作,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三)医学检验人员(辅助岗)岗位1名:协助开展医学检验工作,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四)口腔助理执业医师(辅助岗)岗位1名:协助口腔门诊、保健等工作,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五)儿科医师(专业技术岗)岗位1名:协助开展儿童保健、儿科门诊工作,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六)妇科医师(专业技术岗)岗位1名:协助开展妇女保健、妇科门诊工作,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厦门市户籍;
5、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岗位需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军人随军随调家属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就业失业登记证》中注明“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9年11月13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中国海峡人才网厦门站(xm.hxrc.com)同时发布。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3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及附件3岗位信息表其他条件栏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安置在厦门市的可持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厦门市民政局安置办开具证明(联系电话0592-2892062)。
②服务基层项目福建省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厦门户籍或厦门生源证明材料。
③军人随军到厦门的家属提供军人随军报告表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厦门市警备区政治部干部科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6332222);随调随迁家属由厦门市人社局军转处(联系电话:5366535)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14日—2019年11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报名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会展路75号明发国际新城2层;
报名电话:0592-2215213。
(二)考试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分部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中国海峡人才网厦门站。审查未通过的,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分部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厦门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准考证发放
初审合格者,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分部发给笔试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