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福安市全科特岗医生招聘公告【招3人】
为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委编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福建省医改办《关于印发福建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34号)、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宁卫人〔2019〕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9年我市乡镇卫生院拟公开招聘全科特岗医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我市计划招聘全科特岗医师3名(溪尾、范坑、松罗卫生院各1名)。
特岗全科医生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服务和慢性病管理、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与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综合性服务。
(二)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三)有条件的可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
(一)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民营医疗机构人员。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二)省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经同级卫生健康和人社主管部门同意,可跨区域报名竞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一定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执业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
(2)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救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专业和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以上招聘职位要求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必须在2019年12月1日前取得。
四、招聘程序
㈠报名时间:本公告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0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㈡报名地点:福安市卫生健康局人事与宣教股(地址:福安市政府大院7层),联系电话:0593-6395371。
㈢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㈣携带材料: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福安市2019年全科医生特色岗位招聘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后取得的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报名竞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报考的,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4.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
㈤资格审查:由市卫健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培训经历等信息,以及是否属于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编制内人员等不得报考对象,并核实有关证书原件。对资格认定存有疑议的人员应提交宁德市卫健委和人社局研究确定。审核通过者发给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㈥考试考核:主要采取实践技能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核临床实践能力,择优确定特岗全科医生拟聘人选。
实践技能测试:技能测试试题由市卫健局组织若干名本市具有副主任及以上医师职称的人员抽取住院病例10例,并在这10例中由报考人员随机抽取1例,查阅相关医疗检查报告单后进行病例分析、确定诊疗方案并回答评委提出的相关问题。测试总成绩100分(由评委各自评判后取平均数),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测试成绩相同时,由市卫健局会同人社局协商后加试一场,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成绩排列。报考人员的出场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
实践技能测试仅安排一组,评委七人,由本市副主任及以上职称人员随机抽签组成,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技能测试考室设主持人1人,计分员1人,监督员1人,组织工作人员2人(兼引导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