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垣曲县招聘高级职业中学教师公告【招2人】
为了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我县经济建设需要,促进我县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高级职业中学教师2人,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在垣曲县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名单附后)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招聘高级职业中学教师2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垣曲县2019年公开招聘高级职业中学教师岗位说明表》)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发布公告时间为准2019年11月28日;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9年11月28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4日--12月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
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508室
3、报名要求
考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的原件及所有证书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到现场报名;报名考生填写《垣曲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户籍要求为垣曲户籍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教育科技局共同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证件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山西省2019年公务员考试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如:报考要求为经济学专业,只有经济学可报考;报考专业为经济学类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等均可报考)。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5、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实际报名人数少于、等于招聘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采取面试加考察的方式进行。
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个人总成绩60分。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个人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加试笔试一次,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1、笔试
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采用闭卷考试办法,单人单桌、密封试卷、全程监控录像,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笔试内容:
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等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总分100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