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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无锡市教育局直属院校招聘教师公告【招60人】

为选拔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教师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及《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无锡市教育局直属院校公开招聘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含)后出生)。

3、 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9年获得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研究生学历应聘考生要求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4、仅具有本科学历的应聘考生须为毕业生。毕业生须经招聘单位确认,且必须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下列其中一项称号或奖励:①毕业生;②院系级以上学生(三好生等);③院系级以上“学生干部”、“团干部”; ④获得综合三等以上奖学金或单项二等以上奖学金。⑤获得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

5、取得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部省属高校(名单见附件4)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上述非师范类毕业生须经招聘单位确认,且在部省属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下列其中一项称号或奖励:①毕业生;②院系级以上学生(三好生等);③院系级以上“学生干部”、“团干部”; ④获得综合三等以上奖学金或单项二等以上奖学金。⑤获得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见附件一,附件一中有其他条件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中条件为先)。

二、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24日起

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

三、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考生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应聘岗位所在学校的电子邮箱(见附件2),发送邮件命名为“应聘+学科+姓名”,材料由相关学校负责初审。

报名须上传的相关材料(报名表1份,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各1份):①报名表(见附件3);②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③本人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202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⑤学习成绩材料、奖学金证明和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网上报名的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

2、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24日8:30-11:30

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信息楼

3、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的材料要求和网上报名的上传资料一致,其中①报名表提供原件(签名),②-⑤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分别按序整理),另需准备本人2寸证件照1张。

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核。未在指定地点与指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每名应聘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5、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招聘岗位数,报考岗位如被取消,则报考该岗位人员可补报其他岗位。

四、考核方式

1、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4日下午。

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及应用。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直接淘汰。从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相应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或技能考核的人员。其中:招聘岗位数为1的,按1:5(同分跟进)确认参加面试人员或技能考核人员。招聘岗位数超过1的,按1:3(同分跟进)确认参加面试人员或技能考核人员。

2、技能考核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岗位序号为30、31)的人员,须进行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直接淘汰。按笔试成绩和技能考核成绩之和,从到低分按1:3(同分跟进)确认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25日。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学术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5分,达不到75分的直接淘汰。

4、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

(1)岗位序号1-29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其中: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2)岗位序号30-31

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其中:直接进入技能考核的岗位

总成绩=技能成绩×40%+面试成绩×60%

从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签订就业协议。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总成绩和面试均同分,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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