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盘山县实验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招32人】
3.面试要求
(1)面试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黑色碳素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不允许将教材、教辅材料及一切通迅设备带入考场(有特殊岗位用具要求的考生除外),违者按违纪处理。
(2)请考生严格按照下列时间要求参加面试:
1月12日上午面试的考生务必于7:30前到达候考室,7:35准时开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7:35未能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月12日下午面试的考生务必于13:00前到达候考室,13:05准时开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13:05未能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特殊情况出入需征得工作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考生携带的物品除考试要求的必备物品外必须交由工作人员放在指定地点统一保管。
(4)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报考岗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考生在面试结束后,均要在考场外等待工作人员现场核分,对本人考试成绩签字确认后由工作人员引领离开考场。
(6)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管理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秩序。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7)为严肃考试纪律,请考生家长在校门外等候,严禁考生家长及与考生具备回避关系的亲朋好友进入考区内,违者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五、成绩公布
当日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面试工作全程接受人社等相关部门监督指导。
总成绩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学前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音乐岗位、体育岗位、美术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待面试结束后通知
1.根据报考同岗位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者,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由盘山县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要求执行。
3.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当日(不得晚于次日下午16:00),以书面形式向盘山县教育局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3个工作日(遇休息日顺延)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所有费用自理。
5.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及时予以公示。递补人员体检要求和程序同上。
七、录取与公示
1.拟录取人员名单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招聘的教师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2.录取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不服从者解除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1.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者,视为自动弃权。
2.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报名咨询电话:
盘山县教育局:0427—3552192;
纪律监督电话:0427—3552689;
电话咨询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招聘工作结束(工作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4.在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如有特殊情况,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予以公告。报考人员应实时关注网站公告,并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盘山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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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23日
原标题:2019年盘山县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panjin.gov.cn/art/2019/12/24/art_1612_507664.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