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人】
因工作需要,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拟自主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药剂工作人员1名,护理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1、药剂工作人员
①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年龄在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专业为药学、药物制剂、应用药学、药理学、临床药学、药剂学、药事管理专业,具有药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护理工作人员
①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年龄在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护理、助产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下载《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后连同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底色为蓝色、白色或者红色,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89131924@qq.com。
应聘人员报名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报名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测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错误填报相关信息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③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必须征得所在单位(无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应报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名书面意见书。
④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报名表,提前或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名表一律视为无效。
⑤有关报考要求严格以公告为准。
3、资格初审: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收到报名表后24小时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结果通过邮箱反馈至应聘人员本人。
4、资格复审:组织测试前电话通知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复审时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等及复印件1份,编制内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意见书。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测试。
四、测试方式
(一)药剂工作人员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总分200分,笔试、面试各100分。
(二)护理岗位招聘采用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分为笔试、操作技能考试和面试,总分300分,笔试、操作技能考试、面试各100分。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1:4比例进入操作技能考试,根据笔试和操作技能考试总成绩按1:3比例进入面试。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确定拟聘对象
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听取招聘工作情况汇报,综合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测试、考察、体检及可能影响聘用因素等情况的基础上,审慎确定招聘对象。
七、公示及聘用
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递补,若递补,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管理
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非在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管理,享受招聘人员待遇及保险,享受公积金。拟聘人员与相关单位建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
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原标题: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公告来源:http://www.eszfy.com/2019/1223/932493.s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