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小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50人】
根据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并人社发〔2012〕33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及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小店区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所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名,招聘名额及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2019年小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本次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工作调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5.符合各报考岗位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岗位汇总表》;
6.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计算基准时间为:35周岁及以下为 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 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征得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未满的人员;
3.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或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名);
7.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9.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
10.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此次招聘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名。
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基层农技推广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
2.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现仍在岗的人员;
3.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9年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
4.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人员。
以上考生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人员待遇
报考人员招聘后,纳入小店区事业单位编制,根据单位性质享受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rsj.taiyuan.gov.cn/)及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yxd.gov.cn/)予以发布。
招聘公告发布之后,其他相关事宜将在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yxd.gov.cn/)予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人员可在2020年1月10日8:00至2020年1月14日17:00期间登录太原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rsj.taiyuan.gov.cn/),提交报名申请。报名阶段如遇问题请与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技术咨询电话:0351-4222613。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及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2020年1月14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2020年1月14日17:00至2020年1月16日17:00期间,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数量,如减少到1名,仍不达1:3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数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对紧缺岗位招聘可降低开考比例限制;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若无人报考,该岗位合并到本单位相同岗位,纳入社会正常招聘范围。
3.网上缴费并打印报名表
(1)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于2020年1月16日24:00前网上缴纳考试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考生50元考试费用。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农村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城镇、农村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于2020年1月17日9:00—17:00前往小店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地址:小店区人民北路28号)。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于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2月23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同时需打印本人报名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及报名表,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它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
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伦理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法律常识、医学基础知识等。报考财务、人事、医学信息和办公室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未携带以上证件的报名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
笔试成绩将在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yxd.gov.cn/)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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