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雷山县事业单位吸收引进9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雷山县2015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隐瞒真实信息和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5月21日17:00前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9:00至5月20日17:00。
(1)网上资格初审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雷山县2015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5年5月18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资格初审部门提出申请,经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出申请,经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5年5月18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登记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5年5月19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初审工作在2015年5月20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七、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不设置笔试环节,采取直接面试(专业测试)方式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5年5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在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五楼503室。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复审部门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报名考生根据本《实施方案》和所报岗位要求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如实提交《雷山县2015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6、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人员。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参加本次应聘所有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专业测试)
入闱面试(专业测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入闱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工作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方式由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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