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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教师公告【招21人】

(7)在职人员报考者,应提供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委培、定向研究生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见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在考核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确定参加综合测试人员名单

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学院发放《综合测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三)综合测试

1.综合测试时间:2020年2月22日(周六)上午9:00点开始。

2.综合测试地点: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详见综合测试通知书)。

3.综合测试方式

(1)心理健康测试。心理测试为网络测试。心理测试得分≥16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面试。辅导员岗位采用理论宣讲和提问的方式,时间为30分钟,现场备课时间20分钟(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提供备课材料),理论宣讲时间5分钟,提问时间5分钟。其他岗位采用讲课(试讲)和提问的方式,时间为40分钟,现场备课时间20分钟(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提供备课材料),讲课时间15分钟,提问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为8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该岗位所有人员均未达到8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考核招聘。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加试。面试总分相同,进行加试(笔试,时间二十分钟,内容为专业知识),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四)综合测试成绩公布

综合测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参加测试人员的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考核招聘岗位,在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内,按面试成绩(合格及以上)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电话通知并确定体检人员,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在接到体检通知后自愿放弃体检者须以书面形式反馈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组织及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和内江市教育局按规定负责组织,在指定的市内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于体检前3个工作日电话通知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视为自动弃权。复检只进行一次,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和内江市教育局按规定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市内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自动弃权及体检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综合测试成绩(合格及以上)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次考核招聘只递补一次,无符合递补条件要求者,取消该考聘岗位。

(六)考察

考察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和内江市教育局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聘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心理调适能力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和政审,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采取由考察对象现工作单位及相关部门政审后出具综合考察材料和到考察对象现工作单位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考察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考察前、考察中及考察后报考者主动放弃的须出具书面材料反馈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七)公示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和内江市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及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有关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放弃聘用资格的报考者须出具书面材料反馈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八)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和内江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拟录取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持办理报到手续所需材料到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报到,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入职

(一)拟聘用人员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上编手续的办理,因拟聘用人员不配合或档案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等导致的无法上编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拟聘用人员自行负责。

(二)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办理完上编手续后正式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校报到入职,并与学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内江人事考试网及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办理聘用及入职手续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者自己的缘故,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四)在聘用前及聘用后一经发现报考者的人事档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聘用,已聘用的作解聘处理。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考核招聘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内江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二)为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守纪律,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上级和学院的有关纪律处分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四)本公告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15969(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832-2264990(内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点击下载>>>

工作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考核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考核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简介.docx

原标题: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jvtc.edu.cn/info/1013/12874.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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