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1人】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
2、岗位名称:会计服务所代理会计。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会计相关专业,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年以上会计相关工作经验。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1500元;
2、五险;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鹤浦镇鹤西西路58号)四楼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65016178。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报名表(详见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
五、招考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用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拆电话:0574-65766309。
原标题: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