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建将乐县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新任教师公告【招36人】
(二)面试
本次面试由将乐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报考人员中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成绩取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招聘对象。面试内容涉及到技能测试项目的,技能测试单项成绩应60分(百分制)及以上,达不到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方案和面试人选将及时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le.gov.cn)网站上公示。
2.面试人选资格复核。面试人选确定前,县教育局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三)总成绩的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加权计算。总成绩为百分制,成绩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人员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人员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县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县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4.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另行指定体检医院,复检时不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县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考核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检表、协审表(应届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报将乐县教育局。
(三)选岗
同一专业有多个招聘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
不参加选岗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每位拟聘人选仅选岗一次,任教学校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拟聘用人选达不到岗位需求时,按照拟聘用人选占相应类别学校、相应学科的岗位需求比例进行分配。
(四)公示和聘用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招聘成绩、综合考核和体检结果,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择公布的具体应聘学校岗位。
2.拟聘人选确定后在将乐县人民政府(www.jiangle.gov.cn)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拟聘人选经公示合格的,按程序报县人社局核准,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新聘人员在县人社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等与《通告》规定不符的事项时,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可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决定。
(二)报考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必须在10天内完成,且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县新任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再递补。
(三)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和将乐县人民政府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通知等考试信息。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网上咨询。登陆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的“在线咨询”栏目进行留言咨询。
2.电话咨询。网上报名、缴费等招聘工作政策方面问题,请咨询将乐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8-2269263)。
七、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地点:县教育局二楼办公室,监督电话:0598-2322252)。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委编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将乐县教育局人事股0598-2269263;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开发股0598-8770559)。
(三)未尽事宜由将乐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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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教育局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中共将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原标题: 关于2020年将乐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jlxww.com/2020-03/10/content_971601.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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