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南文昌市属镇用、镇属村用专项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9人】
为解决我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和《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文昌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市属镇用”“镇属村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卫〔2019〕6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临床医生19名,其中,市直医疗机构10名,基层卫生院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内取得相关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学类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3.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4.具有相应专业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能够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具有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
5.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即1979年11月1日至2001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9年11月1日后出生)以下。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岗位明确要求的其他条件。
7.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9.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10.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及人数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现役军人,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及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回避的。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
通过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为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至2020年4月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从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中下载报名表等相关资料,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其全部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根据本人自身条件选择岗位。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11。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报考人员需下载附件《文昌市“市属镇用”“镇属村用”专项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且手写签名后上传)
(2)户口簿(本人详细信息页)
(3)身份证正反面(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2张
(5)毕业证书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7)学位证书
(8)资格证书
(9)执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书等;
(10)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内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11)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4.报名要求
(1)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在报名时间内须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报名系统将于2020年4月3日17:00准时关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4)考生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5.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考人员初审情况审定。通过资格审查者,面试考核前将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考核按量化计分,考核分数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并记录在册。考核结果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