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招聘公告【招53人】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是浙江省省属三级甲类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位于浙江省温州市。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53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见《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0年第二轮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以及专业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应聘者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和《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计划表》中招聘要求。已被我院招录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28日上午11点。
全部岗位的报名均在统一的网上报名平台进行。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平台:http://zhaopin.wmu.edu.cn/zpsys/。之前投简历预报名者需登陆报名系统平台进行正式报名。
填报注意事项:
(1)建议使用系统IE浏览器登陆系统,如使用其它浏览器时,请开启浏览器兼容模式。可用关键词查找应聘科室或岗位名称,选择报考岗位。
(2)注册个人信息后,填写个人信息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个人基本信息(含前后学历情况、文章发表情况、导师姓名、英语等级分数、是否服从岗位调剂)和学习经历(时间段、校名、专业名称)须填写完整。
(3)毕业院校名字、专业名称(含研究方向)必须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上描述一致。(避免错字、漏字、简称等不规范写法)。
(4)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者可更改报考岗位。但在初审通过后,应聘者不可更改报考岗位。报名期间,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5)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岗位调剂。
(6)简历附件不用上传。
(7)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蓄意隐瞒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对应聘者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报名平台同步进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通过网上平台反馈理由。
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要求,将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确因岗位专业急需的,经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后,在指定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明确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医院将在医院网站公布报名考试有关情况和安排,并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布准考证号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为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和英语。专业知识、英语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每门考试时间为1.5小时,共3小时。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其中临床护理岗位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
应聘者须在指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所有参加考试人员须提供本人简历两份、身份证、前学历和学位证书、英语证书。
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就读学校出具政审意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工作单位或相关部门出具政审意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就读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相关证明材料。相关部门出具政审意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如有以第一作者(自然排序第一)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国内外论文,须提供论文PDF版和SCI收录证明材料各一份(收录证明由学校图书馆或其他具有出具收录证明资质的机构出具);已被杂志社接收但未发表的外文SCI论文,须提供杂志社来往邮件截图(含网址)及中文翻译说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各一份。
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应由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医院面试
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测评应聘者的基本职业素质、实践经验以及对医院的认同度、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处理业务的能力和表达、行为方式、情绪反应等因素。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若岗位招聘计划未落实的,可结合应聘人员考试情况及本人意愿,经面试专家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安排岗位调剂。
4、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核
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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