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招34人】
3.核对校验时需提交资料:
(1)本人《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
(4)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含有所学专业、学历及何时毕业的证明材料;
(5)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1份;
(6)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3张;
(7)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年择业期内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时间以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书;
(9)报考幼儿教师(02018)、幼儿教师(02019)两个岗位的不限专业人员还需提供幼儿园开具的一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证明,除此之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等可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汽修(02023)、机械加工(02024)两个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企业开具的三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验的证明,除此之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等可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核对校验原件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5.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核对校验原件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原件而产生的岗位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
(1)蒲江县技工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和技能考核方式进行;
(2)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技能考核方式进行;
(3)其余文化课教师(含蒲江县技工学校语文、体育、心理健康)三个岗位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试讲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之比1:3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员,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本次招聘达到正常开考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岗位调减情况将在蒲江公众信息网教育局子网站(http://www.pujiang.gov.cn/pjxzf/c120834/Education.shtml)公布。
4.收费标准。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5.总成绩公布: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教育局子网站(http://www.pujiang.gov.cn/pjxzf/c120834/Education.shtml)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蒲江公众信息网教育局子网站(http://www.pujiang.gov.cn/pjxzf/c120834/Education.shtml)公布。
(一)体检在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参加体检人员准备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1张。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规定执行。
(四)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蒲江公众信息网教育局子网站(http://www.pujiang.gov.cn/pjxzf/c120834/Education.s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招聘资格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蒲江县教育局报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
(二)拟聘人员如系事业、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提供原单位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符合蒲江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条件的按相关规定享受待遇。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蒲江县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五)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记入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再次报考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因疫情原因,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先上岗,后考证”精神,此次公招的2020年高校毕业(含择业期内2018、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应聘具有教师资格要求的岗位可先不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书,若被聘用,在试用期满后未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监督及咨询
为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
驻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15397613992
驻蒲江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855107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蒲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8551073;(028)88551015。
十、温馨提示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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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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