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招2223人】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贺教办〔2020〕7号)等文件精神,顺利开展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2020年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22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范围
全市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含教学辅助人员),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18至35周岁(1984年6月1日至2002年6月1日期间出生)。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1.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教师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2.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视其实际缴费年限,即从2020年正式聘用计算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工作年限合并其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3.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城区范围学校不算在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将于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察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执业条件。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部等7个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目前未获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但必须在聘用后一年内获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在一年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关系(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不另行说明)。其它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具备符合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证要求条件(已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测试合格证明、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体检合格)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在面试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且具备符合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证要求条件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五)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对放宽报考年龄的代课教师,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年限证明。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
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或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方可报考。证明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
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日为截止日期,
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其它报考条件详见《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公示→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于2020年5月27日前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注:县(区) 教育行政部门分别为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下同)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见《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
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报考市直学校的可直接
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才网.贺州站”(网址:https://hz.gxrc.com/)首页中部“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旁边“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必须上传本人健康码(绿码)截图。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以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免费下载。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
3.资格审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6月5日报名的必须在6月6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6月5日17:30至6月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hz.gxrc.com/,在首页中部“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旁边“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统一支付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已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贺州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7日17:30。
5.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10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2020年6月10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缴纳考试费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
无人报考和未获批准开考的职位及报名人数过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均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公众号上公布。
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必须于考试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6月27日。如有变动,另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公众号等媒体公告。
上午 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3:00-5: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请登录报名网站)。
5.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之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20年7月上旬)。由贺州市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全市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公众号上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