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历城区引进教育人才公告【招30人】
为大力实施教育强区战略,打造高品质的历城教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名校长(园长)、名教师等教育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事业编制校长(园长)、教师,户籍不限。
二、引进岗位
计划引进30人,其中:初中校长3名、小学校长5名、幼儿园园长2名,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名,不限学科。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教学业务精湛,在学科领域有造诣且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引进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引进对象:具有事业编制的在职教师。
(三)人员类别
第一类:
1.国家万人计划教学;
2.省级、名校长(园长);
3.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4.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二层次及以上培养对象;
5.省级及以上工作室领衔者,且教育教学实绩得到同行高度认可;
6.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7.相当于本类别中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第二类:
1.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10日后出生)的省教学、市教育领军人才,地市级名教师、名校长(园长);
2.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0日后出生)的地市级、省教育厅名优建设工程培养对象;
3.相当于本类别中上述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第三类(名教师):
1.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3.学科竞赛(或职业技能大赛)教练(主要辅导教师);
4.相当于本类别中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第四类(名教师):
1.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0日后出生)的省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省级及以上评优课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2.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0日后出生)的县(区)级。
(四)其他条件
1.上述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二、三类人员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第四类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各类人员除有明确要求外,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0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6月10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9年6月10日后出生)。特别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五)下列人员不得引进: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在2020年6月10日9:00至6月16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姓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教师资格证、校长(园长)任职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各类荣誉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查实后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6月15日9:00至6月1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
五、引进流程
(一)答辩及考试
第一、二、三类人员及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经核实认定后采取答辩(试讲)方式引进。引进名校长(园长)以答辩的形式进行考察,主要从办学思想、办学理念、教育管理成效、个人专业优势等方面对引进人员进行评价。引进名教师以试讲的形式进行考察,重点从专业素养和能力、逻辑思维、形象气质等方面对引进人员进行评价。
第四类人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其中笔试考核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试讲重点考察专业素养和能力、逻辑思维、形象气质等方面。将应聘者的笔试考核和试讲成绩按规定比例核算相加并计算出总成绩,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从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二)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和等相关纪律规定。考察体检前应聘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给予1次复检机会,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弃权、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无法出具有效证明的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人员空缺,经历城区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根据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确定拟引进名校长(园长)、名教师等教育人才名单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拟聘用人员可办理调动手续。原所在地区限制流出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可与原单位办理解聘,我区续接办理、进岗及事业保险等手续。聘用人员与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下属的用人事业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的聘期不低于5年,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
引进特别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联合相关部门提出聘用建议,报区政府审批。
试用期表现与引进要求严重不符的,经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后,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办理相应的人事关系调转手续。
七、待遇
1.引进人才按聘任岗位享受事业编制人员的薪酬待遇。
2.提供90-140平方米的工作住房。
3.引进人才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可设立特设岗位进行聘任;有突出贡献的,可按破格晋升有关规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设立人才支持项目经费,将引进人才纳入工作室、管理者工程,享受、名校长的专项科研津贴。用人单位可视引进人才情况直接聘任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属校级干部的按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相关规定执行)。
5.引进人才配偶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且符合区外调入基本条件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要求优先安置;引进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本区常住户口。
6.引进人才在聘期内有下列行为的,终止享受后续待遇并须返还除工作报酬以外的薪金补贴及扶持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1)严重违规或违法行为
(2)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
(3)不能按合同履行岗位职责
(4)不满5年调离历城区教育系统
以上待遇在实施中若与相关部门新出台文件规定不一致,按照新文件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引进人才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引进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特别提示
1.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和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的公告,考核、答辩(试讲)时间将另行发布公告。准考证将发送至报名时登记的个人邮箱。
2.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在整个引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531—88115030、13335146909
监督电话:0531—88112928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网络地址:https://sd.bmpta.com/jnlcyjjyrc/index.aspx
点击下载>>>
2020年济南市历城区引进名校长(园长)、名教师等教育人才报名二维码.docx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