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云南怒江州教育体育系统招聘事业人员公告【招218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怒江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怒政办发〔2008〕49号)文件规定和全州各级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共计划招聘218人,均为编制内事业人员。其中:州直事业单位19人,泸水市50人,兰坪县45人,福贡县100人,贡山县4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0年怒江州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考试计划职位表》。
具体招聘信息请登陆怒江党建网(http://www.njzdj.cn)、怒江大峡谷网(http://www.nujiang.cn)、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nujiang.gov.cn/rsj/)查询。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附件1要求为准。
2.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的学生、在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自行离职的公务员、现役军人。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2016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
(4)曾被认定为2018年以来参加怒江州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且已被录(聘)用,但未到岗工作的人员;
(5)已参加2020年怒江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且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6)2020年6月28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3.具体条件
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怒江州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考试计划职位表》,相关条件要求按以下解释认定。
(1)年龄认定: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至35岁:即出生日期在1984年6月1日至2002年5月31日之间。
(2)户籍认定:本州户籍是指必须具有怒江州户籍满两周年以上(2018年6月以前落户,计算到月)。在怒江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州外户籍(2018年以前招聘到我州,计算到年)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在本次招聘中视同本州户籍。
驻怒江各部队随军家属在本次招聘中视同为本州户籍或生源。
(3)专业认定:专业设置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执行,如果岗位只限制到“一级目录”,而“二级目录”、具体专业不限,则此“一级目录”下的所有“二级目录”所包含的专业都符合要求;如果岗位限制到“二级目录”,则只有所限“二级目录”下的专业才符合要求;如果岗位限制到具体专业则只有所限专业符合要求,不需要对照“一级目录”、“二级目录”。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多、少一个“学”字,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但专业名称中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学士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不相对应的,以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为准。
(4)“普通招生毕业生”指:按照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通过全日制学习的高(中)等院校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的学生。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简称普通高校毕业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包括:普通初等教育(小学、初中)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中等教育(中专、高中)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招生计划毕业生。
(5)“服务年限”栏中的服务期限指聘用后在该单位或该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四、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络报名、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网络缴费的方式进行。
1.考试费用: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交纳50元/科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09:00至7月2日18:00
3.网络缴费时间:2020年6月29日09:00至2020年7月4日18:00
享受低保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考生可免报名费,报名时考生统一缴纳报名费,享受免报名费的考生于缴费截止后2天(2020年7月6日)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到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网站:登录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查询(http://www.nujiang.gov.cn/rsj/)。
5.报名方式及流程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登陆报名网站→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将报名相关证书发送到指定邮箱→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后打印准考证。
(2)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6.报名注意事项:
(1)2020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因贷款尚未还清,暂未领取到毕业证书的,资格复审时可持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参加资格复审。但在考察阶段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只可在全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3)报名时请考生提供详实信息,特别是所学专业一栏,必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如实填报。通过笔试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将进行资格复审,如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者,视为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程序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4)属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国民教育学历的人员须在2020年6月2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方可报考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7.报考类别和考试分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属于职位竞争性考试,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详见附件3),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此次招聘岗位全部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D类下分两个小类: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岗位),需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8.报名资格审核: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方式为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避免造成延误审核。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6月29日9:00—7月3日18:00。
五、报考比例
1.每个岗位的报名并缴费人数与招聘数原则上不低于3: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岗位的1:1可以开考,但若在“其他条件要求”栏设置了条件的岗位,必须达到3:1方可开考(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要求不影响开考比例确定)。
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地裁减招聘计划数,裁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退还报考人员报名费。
3.因考生个人原因届时未能参加笔试的,一律不予退报名费。
六、考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7月下旬举行,具体日期地点详见准考证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3.笔试范围:笔试科目不指定专业教材。
4.准考证打印:2020年7月20日09:00至7月24日24:00
准考证打印后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在笔试后的招聘环节还需考生提供。
5.笔试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蓝色或黑色钢笔、2B铅笔、橡皮擦、削笔刀。
6.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30天内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
7.笔试有关加分政策
(1)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
(2)按照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怒江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怒政办发〔2008〕49号)等规定,对主体民族傈僳族和三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怒族、普米族给予笔试成绩加10分的照顾。
(3)按照怒江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三个部门《关于对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实行优待优惠政策的通知》(怒退役发〔2019〕41号)等规定,对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安置在怒江州的退役士兵考生给予笔试加10分的优待政策。对其中还符合享受其他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在10分基础上再加5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特别提示:考生在报名时若不正确选填加分项,导致有加分条件却不能正常加分的,将不予调整,后果自负。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届时如确认考生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程序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8.笔试试题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提供。
七、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平均分和岗位情况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再进行面试,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后,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对的过程,主要是对报考人员报名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实性进行核对。经核对信息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持原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笔试加分依据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
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后2日内,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交《放弃申请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扰乱考试秩序,3年内禁止参加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
因有考生放弃或有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可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安排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资格复审结束后2天内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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