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徽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8人】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管理岗位按照1:3比例(招聘计划数为5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专业技术岗位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报考管理岗位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岗位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管理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东至县政府网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0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0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的证书或鉴定表,2020年服务期满的,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还须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或体检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管理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专业测试
管理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专业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5分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专业测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成绩合成
管理岗位考生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1.2×0.6+专业测试成绩×0.4,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东至县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
应聘管理岗位的考生,根据应试人员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超过招聘岗位计划的,在体检考察环节中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和要求,按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在东至县政府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同一个招聘岗位涉及不同事业单位的,按照最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均在东至县政府网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等有关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东至县人社局 0566-5292636 5292981
监督举报电话: 东至县纪委监委 0566-7026613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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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