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贵州大方遴选城区中职、小学教师公告【招73人】
为解决我县城区中职、小学教师缺编问题,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大方县农村学校、教育管理中心编制的教师(不含城区四个办事处的学校和教育管理中心及已划入金海湖新区、百管委的学校和教育管理中心)公开遴选73名城区中职、小学教师。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大方县2020年遴选城区中职、小学教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遴选的原则及程序
(一)遴选原则
1.坚持因事设岗、按岗遴选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程序
按照制订遴选方案,发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选岗、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整个遴选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遴选职位
遴选职位详见《大方县2020年遴选城区中职、小学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遴选对象:
属于大方县农村学校、教育管理中心编制的教师(不含城区四个办事处的学校和教育管理中心及已划入金海湖新区、百管委的学校和教育管理中心)。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工作表现好,身体健康;
2.任教3年及以上(截止2020年6月28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属于大方县农村学校、教育管理中心编制的教师(不含城区四个办事处的学校、教育管理中心及已划入金海湖新区、百管委的学校、教育管理中心);
3.学历、专业、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4.年龄要求, 45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新参加工作的,除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参加考核及不定等次(除新参加工作当年)的;
(二)近三年受过党政纪处分或未解除处分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未接转的特岗教师;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造成重大影响的;
(七)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八)其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次遴选信息于2020年6月22日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dafang.gov.cn/)和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大厅。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资料(按顺序装订)
(1)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填写报名表时,在“考生签名”处亲笔签名,必须承诺“同意按新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聘任岗位,服从新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薪随岗变。”
(2)提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白底彩照6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照片处,其余5张张贴在报名表下方空白处)。
(3)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由教育管理中心<县直学校>或教科局教职工档案信息服务中心审验盖章)。
(5)《方案》及《职位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出示原件审核)。
(6)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一旦报定不能改报,同时报考几个职位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职位报名数与遴选计划数不达3:1比例的,该职位遴选计划予以削减或取消。削减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调整;取消遴选职位计划数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遴选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及不愿改报的,可凭缴费收据到县人社局退回报名费。改报及退费截止时间:2020年7月3日。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方案》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遴选工作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遴选资格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