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重庆潼南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岗公告【招99人】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需要笔试的岗位将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在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自主查阅,由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缺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综合岗位笔试初定7月3日,教育卫生岗位笔试初定7月6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见《考核通知书》。笔试时间90分钟。
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7: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应疫情防控要求,进入考场之前均需出示健康证明或健康码同时佩戴好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等情况导致未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通过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
面试环节中,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
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10分钟。
综合岗位面试初定7月4日,教育卫生岗位面试初定7月7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见《考核通知书》。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文件规定组织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应疫情防控要求,进入考场之前均需出示健康证明或健康码同时佩戴好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等情况导致未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1. 未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2. 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六、进入体检人员及岗位确定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未组织笔试的岗位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组织笔试的岗位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只参加了笔试且未进入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递补确定为体检人选。
若同一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国家奖学金次数、校级奖学金次数、发表外文期刊数(第一作者优先)、中文期刊数(第一作者优先),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执业资格、职业资格、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打捆招聘的产业发展岗、村镇服务岗、行政执法岗按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由考生自主选岗,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招聘方在通知结论的同时向拟聘人员说明原因。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一律不予聘用,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须在体检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八、递补
人选经考察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的次数由主管部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及人岗相适的匹配性认定。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www.cqtn.gov.cn/www/tnrsj/)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除党群系统外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rlsbj.cq.gov.cn/)上进行公示,党群系统在七一网(https://www.12371.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潼南区服务3周年及以上(卫生人才服务5周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2周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二、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组织部、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网上预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4558307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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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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