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北利川市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岗公告【招106人】
四、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州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还需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初审、复审、测试、体检、考察、聘用以及其他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聘用等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
3.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标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类别的,参照现行的湖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现行的专业目录类别确定报考岗位,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类别。
4."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累计满1周年(或2周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止。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专业工作经历。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专业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文本格式见附件4)。
5.报名所需学历、学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件原件须于2020年10月30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0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6.限定户籍地的,以考生户口薄记载为准。
7.市委党校、市融媒体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根据报名人数情况,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招聘;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3:1的岗位,拟聘对象测试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60分及以上。
8.双”建设高校是指大学建设高校和学科建设高校,“双”建设高校以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科建设高校所有专业均可应聘设置“双”条件的岗位,但需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境外全日制本科学历可以应聘设置“双”条件的岗位。
9.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0.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联系畅通,关注本网站和中国利川网(http://www.ilichuan.com.cn/)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以免错失机会。
咨询电话:0718—7285806 及岗位计划表中各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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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利川市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020年度利川市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情况登记表.docx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0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