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鄂尔多斯杭锦旗苏木镇卫生院招聘1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三)其他条件
少数民族报考岗位数应达到岗位总数的15%。
三、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1年3月2日前在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直接登陆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jq.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考务费缴纳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请于笔试前三天进行)。
2.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4日至3月12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交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承诺书》(附件2),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确认后将无法修改,如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特别说明的除外)。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杭锦旗公开招聘苏木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报考者在网上提交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要通过网上银行交费,交费即确认报名全部完成,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审核截止前自行打印《杭锦旗公开招聘苏木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二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5.报考者每人统一收取120元报名费。享受城镇最低生活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但须先交费后退费。这类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证书或低原件于笔试后20日内到人社局办理退费手续。
6.报考人员只能选取服务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报考。
7.同一岗位计划数与考试人数比例。本次招聘达到1:2方可开考,如报名或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招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岗位计划数,并向考生事前反馈。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加权计算。
1.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知识。分蒙、汉文试卷,汉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政策加分:按照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予以照顾;
(4)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既定比例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地点:杭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办公室。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杭锦旗公开招聘苏木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1份),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检索页)、中专类报考人员须提供学校学籍系统检索页和学籍档案、《承诺书》、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3.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国有企业职工或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或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再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中断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5.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试工作全过程,在考试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相关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以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知识为主;
2.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3.因各种原因,参加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1.5的,经招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岗位计划数,并事前向考生反馈。对蓄意扰乱考试工作的公职人员移交当地纪委监委处理,其他类别人员今后不得参与我旗各类公开考试。
(六)公布成绩
1.总成绩=笔试成绩×7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3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考试总成绩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布。
(七)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政审范围的人选。进入政审范围人员在5日内提交政审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
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九)其他事项
因无故不参加政审体检和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既定比例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通过一定形式统一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旗纪委监委:0477-6622047;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477-6622286。
五、管理及待遇
(一)凡出现违反《承诺书》中所承诺事项行为的,一律按事前约定从严处理;
(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部分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到嘎查村卫生室工作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与所属卫生院签订为期三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所招聘人员全部占编,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职业年金按相关政策缴纳。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宜
此公告由杭锦旗招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杭锦旗招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原标题:杭锦旗2021年苏木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jq.gov.cn/qq_hjzc_0002/qq_hjzc_0023/202103/t20210302_2853218.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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