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桂林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人员1198人公告医疗岗233人
六、面试
(一)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2021年7月-8月)
报考市直及临桂区、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事业单位招聘职位的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阳朔县、灌阳县、龙胜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市、恭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的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由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
各招聘组织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加分),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报考市直、临桂区、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不低于100分且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不低于5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不低于80分且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不低于4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阳朔县、灌阳县、龙胜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市、恭城县、雁山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不低于90分且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不低于45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不低于70分且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不低于35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0分、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具体面试资格审查安排详见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1份、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所列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三)面试公告(2021年7月-8月)
报考市直及临桂区、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阳朔县、灌阳县、龙胜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市、恭城县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工作由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面试通知书发放方式详见面试资格审查公告或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桂林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
(四)面试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即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务必按面试通知书上所载具体时间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招聘组织部门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六)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
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以面试合格成绩者进入考察程序。如果此时出现面试合格成绩也相同,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者进入考察程序。
(二)市直及临桂区、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事业单位招聘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阳朔县、灌阳县、龙胜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市、恭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考察工作由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考察组应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章,市直及临桂区、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阳朔县、灌阳县、龙胜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市、恭城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五)考察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招聘组织部门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桂林人才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期间有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八、体检
体检由招聘组织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组织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七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招聘组织部门根据招聘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桂林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6)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申领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
十一、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二、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加大监督力度。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招聘组织部门共同核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确认当日起2个工作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4月11日-12日17:00)报名的报考人员,一是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二是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它职位或无法报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5.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6.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了解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请查阅《岗位表》附件1资格审查单位电话。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73-2866296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咨询电话: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0773-281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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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2021年3月31日
原标题:桂林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guilin.gov.cn/xwzx/tzgg/202103/t20210331_2015357.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