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广东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赴外定点招聘常设岗位教师150人公告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现场提交的材料、资格审核确认等结果,按不超过各岗位拟聘人数的5倍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将于北京、广州两个考点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发放《面试成绩回执》。
(四)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岗位依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照以下方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A代表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若A≥5B(A>5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A<5B,若(A+2)/3≥B,则C=B;若(A+2)/3
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预评分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如面试成绩、预评分成绩都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罗湖教育应用网(www.luohuedu.net)公告栏处公示。
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逾期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招聘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将在深圳进行,体检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在“罗湖政府在线”网(http://www.szl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1年内(从公示之日算起)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试用期
用人单位与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生须于考前7天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5);考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选择“防疫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
(二)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所在考点城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相应城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考试当天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确定为新冠肺炎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考生;5.考试当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4月2日。
(二)拟聘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 第35号)处理。
(四)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内地院校毕业生)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到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报到,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开招聘进入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新聘人员在罗湖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罗湖区政府在线(www.szlh.gov.cn);
2.罗湖教育应用网(www.luohuedu.net);
(八)咨询方式如下:
1.报名咨询电话:0755-22185773,0755-22185758。
2.网申后台技术电话:400-050-8080转3。
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21年4月赴外面向2021届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4.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21年4月赴外面向2021届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日
原标题: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21年4月面向2021届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zlh.gov.cn/lhjyjdds/gkmlpt/content/8/8670/post_8670020.html#1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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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