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按照《2015年度襄阳市市直(保康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根据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本次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和《基本素质测试A》)成绩折算后4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4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人员
(一)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比例不足1:3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单独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的,报考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比例不足1:2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6月17日至18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6月1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2、复审地点: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11楼会议室。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0号,市图书馆对面,可乘坐6、8、21、25、511、512、533路车在市图书馆站下车。
四、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当考生本人到场,因特殊情况委托其他人进行资格复审者,由本人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签字(不能由他人代填)。并提交以下材料(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1、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1)本人的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提供);(2)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4)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5)报考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出具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出具加盖毕业院(或系)校公章的书面证明。
2、往届毕业生应提供:(1)本人的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提供);(2)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3)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4)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5)应出具相应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
3、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不作为报考相关工作经历。
请各位考生尽早参加资格复审,以便给可能出现的补充资料留足时间。请在复审前按材料要求顺序将A4复印件装订成册,其中开具的书面证明应为原件。
五、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查询,主动跟报考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将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请考生随时保持电话畅通。若招考单位联系不上考生,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可能递补人员,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由于未主动与所报考单位联系或者联系不上而错过资格复审,后果一概由考生本人负责。截止2015年6月19日17:00,一律不再办理递补及资格复审手续。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10-3607160
附:
1、《2015年度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
2、《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doc
4、《2015年度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管部门、单位联系电话表》.xls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