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遂宁市粮食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遴选2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组发〔2013〕7号)规定,经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下简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遂宁市粮食局(以下简称市粮食局)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遂宁市粮食局直属局2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县(区)、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县(区)、乡(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2日(8:30-11:30,14:30-18:00)
(三)报名地点:市粮食局人教科(遂宁市国开区明月路370号)
(四)资格审查: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粮食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遴选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五)报考程序
1.现场报名: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遂宁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及单位同意报考函参加资格初审。每人限报1个职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2.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报名工作结束后,若达不到规定笔试开考比例,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到市粮食局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市粮食局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