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苍溪县考调部分机关事业单位1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
在全县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简称“参公人员”,下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人员中公开考调。报考人员需经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考调计划和职位
本次考调共7个单位13个职位,具体情况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
2、乡镇公务员、事业人员基层工作满2周年及以上(县直部门、单位报考人员不受基层工作经历限制),其中2014年8月11日以后招录的乡镇公务员(含2015届分配到乡镇的选调生)在乡镇的服务期必须满5周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录用的乡镇公务员乡镇服务期必须满8周年方可报考;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7月3日(节假日除外)。报名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含参加工作时间、进入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时间、入党时间、年度考核情况等内容)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2015年苍溪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具体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如下:
(二)资格审查。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考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准予参加笔试人员,并将有关事项电话通知本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人数与考调职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规定人数要求的,相应缩减考调名额或取消该职位考试(个别考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放宽开考比例)。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对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公开考试。公开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个性特点等。笔试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考调单位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考调职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试用。根据考察结果,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考调单位讨论决定拟试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结果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
(六)考核调动。试用期满后,由考调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其“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和报考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5233037。
(二)考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公告等事项,将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考生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调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考调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20日。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股:5226633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220368
原标题: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公开考调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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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苍溪县公开考调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doc
2.2015年苍溪县公开苍溪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