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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根据《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嘉委办〔2007〕60号)等文件精神,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规划管理局是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受市建委委托,具体负责市域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各类专项规划等的组织编制和报批等工作。

嘉兴市住房局是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受市建委委托,具体负责管理住宅产业化、住房、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产中介、住宅装修、市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 2个,招聘工作人员2名。

浙江事业单位招聘,浙江事业单位考试

根据《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嘉委办〔2007〕60号)等文件精神,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规划管理局是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受市建委委托,具体负责市域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各类专项规划等的组织编制和报批等工作。

嘉兴市住房局是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受市建委委托,具体负责管理住宅产业化、住房、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产中介、住宅装修、市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 2个,招聘工作人员2名。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要求招聘人数

嘉兴市规划管理局工作人员城市规划与设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

嘉兴市住房局工作人员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

三、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 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 7 月 9 日—2015年 7 月 20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处3206室(嘉兴市花园路616号市建委3号楼3楼)现场报名;报名人员也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50810066@qq.com,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提供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15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以电话通知或手机短信形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或者在相关网站公布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

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由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10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10人(含10人)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内容为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一天,如有放弃面试的,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内容为测试应聘人员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核

考核由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 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各项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jxbuild.gov.cn)公布,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3990018、82872018

联 系 人: 蔡女士。

监督电话:0573- 82872023。

原标题: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嘉兴市建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5年7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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