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开化县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招聘1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粮食局、教育厅、财政厅三部门《关于做好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粮〔2015〕18号),2015年我县将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生(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开化县户籍,体检合格,参加2015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立志为现代粮食产业发展服务,并志愿我县粮食系统定向就业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浙江农林大学,院校代码:0249(定向招生)。
三、招生名额与学制专业
开化县共招生1名(理科),专业为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层次为本科,学制为四年,并安排在高校招理科第二批提前录取。
四、招生(招聘)程序
1.填报志愿: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2.确定体检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我县招生计划1:1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浙江农林大学,浙江农林大学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开化县商务粮食局。
3.组织体检:县商务粮食局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按单位招聘要求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开化县商务粮食局、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开化县教育网、开化县新闻网等相关网站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浙江农林大学。
5.录取:浙江农林大学在第二批次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我县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浙江农林大学按有关规定录取。
6.备案:录取结束后,由浙江农林大学将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抄浙江省粮食局备案。
五、学习费用
学习费用与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非定向生相同,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六、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须按定向培养协议到开化县粮食系统用人单位(开化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系粮食国有企业)工作,用人单位按定向培养协议与定向培养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正式入职后,在校期间学费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奖补。合同期满后,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单位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
七、咨询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到开化县商务粮食局咨询。
开化县商务粮食局咨询电话:0570-6014522,汪13750701732(581732),戴13967024507(664507)。
原标题:开化县2015年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
开化县商务粮食局
2015年7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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