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调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决定在乐清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名。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1、乐清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012年12月31日前录用或参公登记),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城建、市政工程、工民建、土木工程、公路桥梁。具体可参照《2015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审查办法》。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5、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调: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二、选调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三、报名审核
如实填写《公开选调报名表》(见附1),签署所在单位意见,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免冠1寸近照2张。
报名时间:2015年7月 16日至 7月 31 日,报名地点: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办712办公室,联系电话:61660078。
报名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追究责任。
四、资格审查
乐清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面试资格,面试通知时间另行通知。若审查合格的人数不足3人的,可视情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五、面试
面试侧重岗位专业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百分制计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及选调计划数,从到低分按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
七、选调
召开党委会议,根据面试及考察情况,确定拟任职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61660078。
原标题: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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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