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乐山市沙湾区事业单位招聘复检公告
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乐山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和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乐山市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将乐山市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不合格人员复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复检人员名单
乐山市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复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集合时间及集合地点
集合时间:2015年7月27日(星期一)上午7:30。
集合地点:乐山市体育中心大门处(乐山市柏杨东路449号)。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四、体检的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核聘用人员除外)、面试通知单、个人彩色标准照1张(1?)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
2、每名考生需准备体检费约600元,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6、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7、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8、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9、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本次复检为准
五、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本次招聘相关公告规定执行。
(二)体检结果及有可能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请随时关注乐山市沙湾区人才网(www.lsswrc.com)公布的相关信息。
(三)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联系电话:0833-3432456
原标题:关于乐山市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复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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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乐山市沙湾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复检人员名单.xls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7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