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甘肃敦煌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3人】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工作需要,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决定,为敦煌市31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岗位简表要求35周岁以下为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简表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5年敦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5.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未满5年的。
6.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敦煌市在岗不占编的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允许报考。
(四)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2014年甘肃省公务员招录专业分类参考目录》。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至8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
2.报名地点:敦煌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一个岗位。
3.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3)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民教育专科以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3张,同时携带不大于20KB电子照片。
(6)报考教师岗位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和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医生、护士岗位的,需提供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