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青田县环境监察大队选调公务员4人公告
青田县环境监察大队为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选调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择智选调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
(二)本县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年龄要求,环境执法一:3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环境执法二:40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司法或公安系统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选调岗位及要求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按要求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青田县人事网www.qtrs.gov.cn下载中心可下载),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同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或(从业)资格证书,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2张。
报名地址:青田县环境保护局(临江东路52号)
报名时间:8月6日-8月7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青田县环境保护局对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达不到2:1的,相应减少招考计划或取消考试。
(三)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实行闭卷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比例少于4:1或本次选调总报名人数少于20人的,不进行笔试,直接面试。
3、考试实行总分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汇总计算总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取笔试成绩高者。选调入围人员通过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选调
选调入围人员经考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选调对象在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到选调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本通告由青田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2015年青田县环境监察大队公开选调公务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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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