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杭州市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75名公告
(四)体检
1、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1:1的比例进行体检。
2、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3、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3、根据考察结果,认为考察对象不适合岗位的,由各招聘单位(街道)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对确无合适人选的,经批准,招聘的岗位可空缺。
(六)公示
经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拱墅人才网、拱墅党建网、拱墅门户网上公示5天。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街道)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由招聘单位(街道)决定是否聘用。
2、被录用人员持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报到联系单到所属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报到,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具体事项按《拱墅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拱民[2012]39号)执行。
3、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缺岗时按本次考试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录用公示日起3个月。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书面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使用储备库人员:(1)录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2)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街道)辞退的。本次招聘岗位以外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人事录用均不得使用该储备库。特殊情况须上报社工管理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5、聘用期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关于调整杭州市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杭民发〔2011〕220号)执行。如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杭州拱墅人才网(www.gsrc.com.cn )、拱墅党建网(zzb.gongshu.gov.cn)、拱墅门户网(www.gongshu.gov.cn)是本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其他网站以本次招聘名义发布的任何信息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关。
(2)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关。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文件中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4)咨询电话: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8290211;上塘街道88872355;祥符街道88173164;米市巷街道88392331;湖墅街道58103026 ;小河街道88017933;拱宸桥街道87928312;大关街道88036771。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5)本公告由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浙江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1人公告
- 2024浙江宁波余姚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1人公告
- 2024浙江金华武义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1人公告
- 2024浙江金华兰溪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2人公告
- 2024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2人公告
- 2024浙江金华永康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5名公告
- 2024浙江温州龙湾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4人公告
- 2024年甘肃定西陇西县首阳镇选聘村干部公告
- 2024山东滨州市沾化区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25人公告
- 2024山东枣庄市滕州市招录社区工作者面试递补人员名单公告(第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