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佛山顺德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工程建设中心)招考高级雇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顺德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工程建设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考高级雇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职称要求
招考职位 | 职位代码 | 职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专业 | 学历 | 其他要求要求 |
高级雇员 | 1001 | 1.审查项目计划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2.编制项目进度计划表,负责项目的进度管理,协调和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重大问题。3.负责项目的沟通、评估和成本质量控制,参与项目的图纸会审,负责工程变更的审核。4.负责项目的综合管理和验收,监督工程土建质量检查及隐蔽工程验收工作。5.合理分配项目资源,参与项目的立项、决定,并实现项目目标。 | 1 | 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X日后出生) | 结构工程(A081402)、土木工程(B080703) | 本科及以上 | 土建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该行业设计、施工、管理经验。 |
高级雇员 | 1002 | 1 | 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X日后出生) | 桥梁与隧道工程(A081406)、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B080724)、土木工程(B080703) | 本科及以上 | 路桥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该行业设计、施工、管理经验。 |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愿意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3.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要求。计算年龄、工作时间,截至报名工作第一日。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聘员)、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高级雇员管理及薪酬:
(一)高级雇员按照《关于印发顺德区政府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顺办发〔2012〕13号)文件进行管理,薪金169300元/年(含单位缴纳部分住房公积金、年度考核奖金、节日慰问金等)。
(二)本次招聘的高级雇员为专项性雇员,员额使用期限至2019年12月。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11日至8月24日上午9:00时—11:45时,下午2:30时—5:00时(逢周六、周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顺德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工程建设中心)秘书科(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从网上下载并填写《顺德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工程建设中心)招考雇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持本人履历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0757-22836890
四、考试事项:
(一)笔试:
主要是对考生的专业知识进行测试,试题范围为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并按照不同职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招考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实际解决问题能力、专业判断能力。结合报考专业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案例,设置三道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实际解决问题能力、专业判断能力进行总体评价。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职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各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及顺德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网站公示。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在该职位达到合格分数线范围内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由顺德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工程建设中心)与受雇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 试用期薪酬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
七、招考工作网址:
顺德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网站:http://www.sdgyj.com
顺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nde.gov.cn
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zzb.shunde.gov.cn
原标题:顺德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工程建设中心)招考高级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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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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