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补充非编人员招聘16人公告(社区网格员)
综合总分当天公布在考场外公告栏上,应聘人员也可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次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嘉莲街道办事处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嘉莲街道办事处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嘉莲街道办事处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区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嘉莲街道办事处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已婚)。嘉莲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嘉莲街道办事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嘉莲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从该批次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区政府网、海峡人力资源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嘉莲街道办事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招聘及聘用结果由嘉莲街道办事处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试用期满后,社区网格员每月实发工资约为2500元,并按规定缴交住房公积金及养老、失业、医保金等。具体待遇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违反计生政策的人员;
5.其他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情形。
(三)年龄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5年8月19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如: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0年8月19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考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五)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人员须提供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上述认证最迟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
(七)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户籍要求为厦门市,不含在厦门市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九)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以上应聘人员3年内均不得报考我区编内或非在编人员岗位。
(十一)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通讯畅通。
(十二)食宿自理。
(十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
(十四)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监察局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667029。
本招聘简章由嘉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补充非在编人员(社区网格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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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
2015年8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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