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黄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选任遴选3名机关中层干部公告
8.身心健康。
(四)其他条件
1、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任(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报考人员为选调生的,除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外还需市委组织部同意意见。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年限、基层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均计算至2015年9月30日。
四、招考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5日至9月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选任(遴选)公告和推荐表可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gov.cn/)黄石统一战线网站(http://www.hstzb.gov.cn)通过公告栏下载。
2.报名方式。符合选任(遴选)条件的报名者携带报名材料到市民宗局办公室(市人大办公楼909室,联系人:邓剑,联系电话:6359217)报名。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等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3.资格审查。市民宗局将组织专人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发放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每个职位按不低于1:5的比例组织笔试。
4.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按照笔试50%和面试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从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5.体检。根据考生成绩,按从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6.岗位适应性考察。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公开遴选机关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7.确认人选和公示。根据参加选任(遴选)考生的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人选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8.审批和办理选调人事手续。公示期满,市民宗局与选任(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有关管理部门审批,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由于本次选任(遴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选任(遴选)各阶段相关事项我们将主要通过网络予以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黄石人事考试网和黄石统一战线网站。
2.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咨询和了解这次公开招考工作的有关情况,市民宗局设立专线电话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714—6359217。
原标题:黄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选任(遴选)机关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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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民宗局公开选任(遴选)机关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黄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5年8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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